「任何法律案裡面的名詞定義都必須是嚴謹的,但是剛剛李彥秀委員提出其實它的意旨是模糊的,這樣就會增加將來執法的困難度或是爭議性。」
質疑本條例第三條用詞定義意旨模糊,將增加將來執法困難度或爭議性,認為法律案名詞定義必須嚴謹
王育敏・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直接針對第三條用詞定義提出模糊與執法疑慮,忠實反映發言意旨且屬於黨產條例設計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王育敏・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直接針對第三條用詞定義提出模糊與執法疑慮,忠實反映發言意旨且屬於黨產條例設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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