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

認為依提案只要多數黨立委連署即可構成藐視國會罪並送院會懲戒、彈劾,缺乏客觀依據

民主進步黨吳沛憶・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通過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通過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批評藐視國會罪只要多數黨連署即可成立並懲戒,缺乏客觀依據,主張忠於原句。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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