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們檢視釋字第455號解釋,該解釋文從頭到尾都沒有出現軍人就讀軍校的年資要併計,是以民國87年6月5日以後的退役者為限,顯然在行政院的版本有指鹿為馬的現象。」
質疑行政院版本以釋字第455號解釋為由,將軍校年資併計限於民國87年6月5日後退役者,認為有指鹿為馬的現象
李鴻鈞・親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行政院以釋字第455號解釋為由限制軍校年資併計,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軍人年資計算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