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員會裡面也通過了一個附帶決議,施行日期不得超過1年,也就是在1年的時間當中必須要有積極的準備」
主張輪班間隔11小時規定的施行日期不得超過1年,須在1年內積極準備
黃國昌・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結合前後文,支持輪班間隔11小時規定應於1年內施行並積極準備的主張,歸類亦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黃國昌・時代力量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結合前後文,支持輪班間隔11小時規定應於1年內施行並積極準備的主張,歸類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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