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條文第二項有條件式的放寬,條文一開始就說要減領65%,學校法人還有分每年受政府獎補助達四千萬元以上者或其歲入40%以上者,這些條件我想應該要重新討論。基本上有一點矛盾,我認為銓敘部對於這種有條件式的限制,應設法予以精簡,用原則方向來決定,我認為設定很多條件不一定能夠涵蓋各個層面,而且公平性令人質疑,且不乏矛盾之處。」
質疑柯志恩委員版本減領65%及學校法人受政府獎補助門檻等有條件式放寬,主張應重新討論並精簡條件、以原則方向決定,理由是條件繁多無法涵蓋各層面且公平性令人質疑、有矛盾之處。
柯建銘・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減領65%及獎補助門檻等有條件式放寬並說明精簡理由,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再任私校規範。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