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在這種狀況之下,這已經涉及到枉法裁判罪,這是一個犯罪行為,即便說現在時效已過,沒有辦法追溯處罰,也應該讓大家知道,讓臺灣社會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認為釋字第129號解釋涉及枉法裁判罪,即使時效已過無法追溯處罰,也應讓臺灣社會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邱顯智・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將釋字第129號解釋定性為枉法裁判罪並主張應讓社會知悉,忠實對應受難者平復中有關加害責任釐清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