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本席建議軍人育嬰留職停薪應該計入20年的退休資格條件,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本席的意見」
主張軍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在全額負擔並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後,應併計服役滿20年領取退休俸的資格年資,理由是職業平等、鼓勵生育以因應少子化,以及保障軍人權益。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支持該主張,僅修正錯字「俘」為「俸」並調整用字。
- 原始版本主張軍人育嬰留職停薪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後應並計為服役滿20年領取退休俘的資格條件,理由是職業平等、鼓勵生育以因應少子化與保障軍人權益。
- AI 審核・發布主張軍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在全額負擔並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後,應併計服役滿20年領取退休俸的資格年資,理由是職業平等、鼓勵生育以因應少子化,以及保障軍人權益。理由:原文支持此主張,但應保留全額負擔退撫基金費用的前提,並將「退休俘」更正為「退休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