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列的預算只要經過立法院討論審議通過後,就取得措施性法律的地位,以這個角度而言,不管對現行制度是否質疑或有其他看法,至少不能批評行政單位在這個部分欠缺法源依據、沒有法源基礎。」
認為年終慰問金預算只要經過立法院討論審議通過後就取得措施性法律的地位,不能批評行政單位在這個部分欠缺法源依據、沒有法源基礎
曾巨威・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預算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即取得措施性法律地位而不缺法源,與主張一致且屬年終慰問金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