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共包括三大重點:一、繳交退撫基金的費用不計入年度薪資課稅範圍;二、退休金隨著消費物價指數上漲,每四年檢討一次;三、退役後再任私校有給職者,無須停領月退俸。此事攸關十七萬九千多名現役軍人的權益,本席在此表示絕對支持。」
主張支持「海陸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繳交退撫基金的費用不計入年度薪資課稅範圍
溫玉霞・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支持將軍人繳交退撫基金的費用排除於年度薪資課稅範圍,主張忠於原意,歸類為軍人退休制度亦適當。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