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基金財務盈虧」這個變因應該刪除,因為現在都已經提高費率,而且繳交那麼多錢,基金的績效一樣不太好,這又要如何?再者,「現職人員待遇調整與否」這個變因也是不太恰當,因為現職人員的加薪都是在物價已經上漲一段時間之後。因此,我們還是認為要以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為標準,這是比較準確的作法」
認為公教退休金調整機制的變因應更明確,應刪除退撫基金財務盈虧與現職人員待遇調整與否等變因,明確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及經濟環境的意涵,並以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為調整標準。
柯志恩・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刪除退撫基金財務盈虧等變因並以消費者物價指數正負百分之五為調整標準,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隨物價調整的計算規則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