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這個法最重要的目的是,把它納入夫妻財產可受分配的範圍。因此,具體上,到底要怎麼分這件事情,是交由家事法院來加以裁定。」
主張將公務人員未來年金給付權納入夫妻財產可受分配的範圍,具體如何分配交由家事法院裁定。
黃國昌・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達將未來年金給付權納入可分配範圍並由家事法院裁定分配,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離婚配偶請求權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黃國昌・時代力量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達將未來年金給付權納入可分配範圍並由家事法院裁定分配,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離婚配偶請求權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