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違反憲法第七十條,或是違反大法官釋字第391號的解釋,也一再提出違反財政紀律法第五條、第七條的授權,立法委員不能為增加預算之決議、提案。如果你要提升,也應當載明它合理的財源或新增財源在哪裡」
認為提高給付的修法版本違反憲法第七十條、大法官釋字第391號解釋及財政紀律法第五條、第七條,主張若要提升應載明合理財源或新增財源在哪裡。
吳思瑤・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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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針對的是退休警消人員提高給付的修法版本,屬特定職業給付設計,依範圍應歸計算與請領條件,而非整體評價。
- 原始版本認為提高給付的修法版本違反憲法第七十條、大法官釋字第391號解釋及財政紀律法第五條、第七條,主張若要提升應載明合理財源或新增財源在哪裡。(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
- AI 審核・發布認為提高給付的修法版本違反憲法第七十條、大法官釋字第391號解釋及財政紀律法第五條、第七條,主張若要提升應載明合理財源或新增財源在哪裡。理由:原句針對的是退休警消人員提高給付的修法版本,屬特定職業給付設計,依範圍應歸計算與請領條件,而非整體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