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修法後,服役19年、就讀軍校2年卻不能併計為服役21年,因而不符合終身俸請領資格,對因故無法服滿20年的官兵造成很大的不公平。

中國國民黨馬文君・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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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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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前後發言支持此項質疑,但須修正「終身俸屭」的誤字,並補明所指為修法後的年資採計規定。

  1. 原始版本認為服役19年加軍校2年卻不能併計為服役21年、無法認定符合終身俸屭,對因故無法服滿20年的官兵造成很大的不公平。
  2. AI 審核・發布認為修法後,服役19年、就讀軍校2年卻不能併計為服役21年,因而不符合終身俸請領資格,對因故無法服滿20年的官兵造成很大的不公平。理由:原句及前後發言支持此項質疑,但須修正「終身俸屭」的誤字,並補明所指為修法後的年資採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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