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要打破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照理來說應該要有非常好的論述,可是到現在為止我都沒有看到,為什麼?不能只因為「公義」兩字,憲法第二十三條相關的規定豈是「公義」二字能夠解決的?」
認為打破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應有非常好的論述,僅以「公義」二字無法解決憲法第二十三條的問題,且到目前為止未見到相關論述。
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以公義為由打破不溯及既往原則欠缺充分論述,內容忠於原意且符合整體評價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