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軍公教退休金制度
與軍人、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制度相關的討論,包括 18% 優惠存款、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軍人的退撫、新進人員的個人專戶制、退撫基金的財務,以及已實施的調降應否維持、停止或回復。
收錄到 2026 年 8 月 5 日 的發言
資料以 CC BY 4.0 釋出,使用時請標示 Acta.tw、立法院與 OpenFun。
問題 01 / 06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
現在只看第 9 屆。首頁與議題列表上的數字是全部屆期合計:7,631 則主張、227 位立委。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不同立場都提到要顧及年輕世代的公平:支持調降者擔心年輕人負擔過重或領不到,質疑現行方案者則認為年輕世代繳得多、領得少。
- 支持調降者與主張漸進改革者都認同年金改革有其必要。
- 多方都要求政府與被改革者充分溝通、說明制度內容。
- 支持調降者與主張軍公教勞同步者都重視不同職業別之間的公平一致。
33 種意見點開一種意見,看最近的主張與是誰說的
調降造成人才流失、士氣低落與人力老化40 位
這群主張認為年改導致公務人員報考人數下降、離職增加、專才與學者流失;教師與警察延後退休,使人力老化、新人無法進用,教學品質與治安受到影響。他們要求政府提出因應措施。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把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砍了,不僅影響士氣,更重要的是讓他們對中華民國政府所做的承諾產生質疑,這才是國家最重要的危機。
- 認為僅以國軍醫院與榮總系統就醫免掛號費、住院病床優先順序、自費健檢折扣等比照國軍的措施,不足以安撫警消的士氣與不滿
- 質疑年金改革實施已久,政府早就應該預期到因所得替代率下降導致55歲員警延後至65歲才退休、新員警進不來並形成財政缺口的狀況
- 認為年改實施後警察高齡化與過勞問題更加嚴重,是政府不健全制度造成的危機,不僅危害警察本身,同時戭害社會安全
- 認為年金改革後公務人員、警察與教師都不敢退休,只能延後退休或繼續任教
- 認為最近退休警察人數減少有一部分是因為受到年改的衝擊
- 認為年改造成許多原本要退休的員警延後退休,導致員警進用塞車並可能出現五千多名流浪警察
- 認為年金改革讓年資20年者從6成薪開始領、10年後變成45%,是在敲喪鐘,尤其高等教育區塊將會找不到人才
- 質疑若將公務人員退休待遇降至僅有基本工資的程度,是否會使年輕人喪失奮鬥目標、不認真工作,甚至在職時設法不當牟利。
- 質疑銓敘部次長稱公務體系贊同改革處理的說法,認為許多年輕公務人員都在看政府如何對待前輩,而那將是二、三十年後他們被對待的方式。
- 認為軍公教年改將人才全部排除在外,並毀壞教育體制
- 認為公教年改已造成許多基層教師反彈,不少大學教授開始往對岸謀求另一條活路、展開職涯新規劃
- 認為年金改革的效應加上警消人員折損事件,將使未來包括警消人員在內的公務人員招募不若以往那般順利
- 認為年金改革是政府對退休教授毀約,造成當年放棄國外教職回臺者兩頭落空,並因政府誠信變化傷害臺灣根本,使海外人才擔心回臺後會遭遇相同處境而影響留任與延攬
- 認為公務人員離職率有逐年提高的狀況,在年金改革之後離職率恐怕還會更高,要求考試院提出因應措施並以專案報告說明後預算才能動支
- 認為公務員離職除了可能是為轉任其他工作而重新參加高、普考,也可能是因年金改革後感到工作負荷過重、未來退休年金很少且制度還要再改革而心生不滿。
- 認為教師年金的改法讓許多教授、老師對未來惶惶不安,會大幅降低他們在教育本質、專業及工作崗位上的熱忱
- 質疑一刀砍退休金的做法,認為大學教授人才已經往外流是臺灣危機而執政黨視而不見,且改革是否真的有省錢是一大疑問
- 認為退休年限及減額年金實施的結果會影響行政效率,也無法吸收一流人才進入政府機關
- 認為年改整體設計一套西裝大家穿、未區分職業別一刀切,不夠細膩。
- 認為不斷砍縮教育界資源,可能使優秀人才離開教育職場、不再為年輕人與國家貢獻心力,損失最大的是臺灣和下一代。
- 認為將中小學教師自願退休起支退休金的年齡訂為60歲,會使教育現場教師人力趨於老化,且明年開始不會再有新進老師進入職場。
- 認為教職人員年金改革法將造成教師退休起支年齡延後,使教職人員新陳代謝緩慢,並影響學童受教品質。
- 質疑口口聲聲說為年輕人推行的改革制度會讓公務員不見得要做好但要做滿,認為這樣年輕人未來沒有前途可言
調降違反信賴保護與法律不溯既往35 位
這群主張認為年改溯及既往,推翻了政府對軍公教的承諾與制度性保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與法治國原則,可能違憲,並損害政府誠信。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在目前軍公教退休金的事情上,信賴保護絕對是要被討論的,因為之前所有的權利終究是在法律的保障之下
- 認為公務員舊制年資補償金是過去退撫制度變動造成權益損失的法定補償,與這次退撫制度改革無關,政府不應在這次改革中將法律已明文規定的補償一筆勾銷。
- 認為軍公教年金改革讓國家在軍公教退役時忘記當初給他們的承諾與信用,嚴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難以向忠於國家的軍公教同胞交代
- 認為年金改革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及信賴利益保護原則,破壞憲法給予退休軍公教人員應有的制度性保障
- 認為年金改革違憲,因為打破信賴保護原則與法律不能溯及既往原則
- 質疑政府在年金改革時稱沒有信賴保護問題,處理補償金時又稱涉及信賴保護問題,立場不一致。
- 質疑規劃取消公務人員年資補償金所稱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給予1年緩衝期的依據,認為應說明為何是1年而非2年或3年
- 認為年金改革是政府提出的政策說話不算數,公務員四、五十年前進入政府時被告知的事項,到退休時或已經退休後以前說的都不算數,連不是軍公教的人也會害怕,並導致銀髮族消費大量減緩。
- 認為年金改革是政府破壞過去的承諾
- 認為年金改革溯及既往是造成族群撕裂及軍公教警消上街抗議的最大原因。
- 認為退休公教人員收到的年金改革重新計算退休金的處分書顯示政府是不負責任的改革。
- 認為軍公教最在意反對追溯既往,追溯既往違反憲法的精神。
- 認為對退休公務員、教師、警察和消防人員實施新制退休金違反信賴保護原則,等同執政者對人民發動政變
- 呼籲執政黨堅守法律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原則,認為確立此原則台灣才能長治久安。
- 認為年改溯及既往,違反憲法保障的信賴保護原則、破壞政府誠信,是違憲的決定與修法
- 質疑政府片面改變與軍公教二十、三十年年資相繫的契約承諾,每月減少數千至數萬元,如同中華電信四九九之亂讓人有被欺騙的感覺,認為人民因此不會滿意
- 質疑政府舉著基金破產的大旗,挾著國會多數強行要求做制度性變革,使已退休的軍公教人員無計可施。
- 質疑公教人員年金改革違反五權分立、架空考試院,嚴重侵害公教人員受憲法保障的財產權,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等,要求直接暫停適用相關法條。
- 認為純以財政理由而大幅削減退休公教人員的既有法定給付請求權,在憲法上確有重大的爭議。
- 認為當年的契約與制度沒有一項是有邀請他們參與討論之後才訂定的,而每月撥存基金與準備退休也是政府訂定的,退休公教人員依法領取並沒有不對。
- 認為此次公務人員年金改革未守住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致使信賴保護原則被破壞。
- 認為政府違背起手無回的原則,做起黑莊,讓公務員蒙受不平的對待
- 認為這次公務人員退休立法污名化公務人員,且在立法上違反信賴保護及不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則
- 質疑公務人員退休金改革推翻政府與員工的契約,認為不應說翻就翻
改革過程貶抑軍公教並造成社會對立34 位
這群主張認為政府以「不公不義」等說法形容軍公教退休金,操作世代與職業間的對立,像是在清算軍公教,造成社會撕裂與抗爭。他們要求政府澄清說法並道歉。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質疑民進黨在年改過程中不斷污名化軍公教退休的民眾
- 認為公務人員在年金改革過程中受到貶抑與負面標籤化。
- 認為年金改革不是年金改革,而是年金追殺
- 認為世代不安是因擔心未來又再少領、多繳、延退所致,而非前面的人領太多
- 認為年金改革造成的社會動盪與對立非常嚴重
- 認為錯誤的年改直接動搖國本。
- 認為蔡政府的年金改革是以羞辱軍公教、不溝通的方式啟動,形同逼迫軍公教人員上街
- 主張蔡政府在軍公教年金改革過程中,應尊重並理解被改革者的心情,不應將其汙名化,也不應藉此挑動不同階級與族群的紛爭以謀取利益。
- 認為民進黨推動軍公教年改是假正義之名而行懲罰之實
- 認為年金改革以羞辱、踐踏軍公教的方式進行,將軍公教污名化為貪婪
- 質疑以製造世代仇恨的方式推動改革
- 認為軍公教年金改革的過程絕對不能以清算、鬥爭、急就章的方式處理,而必須以理性、合理的態度進行制度改變。
- 質疑此次軍公教改革是假借正義之名行懲罰之實,理由是在年金討論過程中不斷對他們污名化,形容他們是貪婪無恥的老賊。
- 認為如果相關配套都沒有,蔡政府的年改就只是企圖用財務問題包裝政治目的,挑起台灣內部的族群對立
- 要求銓敘部為被污名化的退休公務人員加強澄清、說清楚。
- 質疑此次年金改革並沒有贏得人民的信任,只是造成更多分裂
- 質疑蔡政府在年改會與輿論製造軍公教人員與其他職業別的衝突及剝奪感,以此作為政府大砍軍公教年金的藉口,藉此凸顯執政黨進行年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 認為不應因為國家財政困難就把責任強加於退休的公教人員身上,也不能用這樣的心態來污名化公教人員。
- 認為年改的推動方式會使國家陷入不安、動盪,增加社會成本。
- 認為教育人員的退休制度及各項給與是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合法制度、有正當性,不可將其定位為不公不義的制度,雖為讓財務更永續固然有改革必要性
- 不能認同以挑起世代對立、污名化公務人員的方式進行公務人員退休改革,認為受影響的公務人員和民眾無法接受
- 質疑民進黨政府為推動改革,將軍公教人員依法的權利說成不公不義,並挑起社會對立
- 認為退休金不是犯罪所得,也不是社會福利,而是政府答應的、與公務人員工作薪水關聯在一起的退休給付
- 質疑政府在年金改革的操作上造成世代對立、族群對立,讓士農工商彼此仇視,造成國家社會四分五裂
調降幅度過大,應停止調降或回復給付18 位
這群主張認為退休金砍幅過大,影響退休者的生活、就醫與照護需求。他們主張停止再調降、回復退休金、發還多扣款項與年資補償金,並加速停砍作業。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大砍公教人員退休金的年金改革不公不義、粗暴,應重新檢討合理可行的年金制度
- 認為107年修法處理年改及所得替代率的第二次新制把退休金打折打到快骨折、太離譜,因此自己沒有支持也沒有投票
- 認為年金改革對軍公教警消造成很大傷害
- 認為此次年改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調降過度,指出大學教授相較中小學教師每月少約三、四萬元,並質疑政府調降退休金後,又另以玉山計畫、彈性薪資留住人才的做法。
- 主張把經費用在讓退休人員少損失一點不會增加預算,屆時可透過市場機制回到市場、增加國家的國民所得
- 主張改革大刀已經砍完,應為鼓舞公務人員士氣保留當時自恩給制改為提撥制時承諾的年資補償金,以維護公務人員尊嚴
- 質疑年金改革大幅削減軍公教退休金,卻只換來總統的聲譽。
- 質疑整個年改過程中沒有把退休後年紀越大、經常跑醫院甚至請外勞外傭照顧所需的更多經費設計進去
- 質疑年改對大學教授月退休金的調降幅度過大,以25年年資計算砍幅比腰斬還多。
- 質疑執政黨對於18%等重要條文,未給予善意的回應。
- 認為政府用一刀砍下的方式處理月退,讓退休教師難以勝任
- 批評透過立委的權力將被改革公教人員的福利、權益一刀一刀砍到見骨、幾近砍盡。
- 認為現在的年金不足以養老,也不足以防老
- 質疑若將月退休金從6萬元調降至3萬2,160元,將使退休人員的居住條件大幅下降,調降幅度過大。
- 質疑現在要通過的版本是否正確,擔心會造成後遺症、使人家破人亡並影響生計。
- 認為考試院版本比年改會版本優厚,並引述考試院委員的疑慮,指出年改會版本可能對退休公務人員太苛刻、影響其生活必要的安定性;認為依循年改會版本的行政院教育部版本,反而成為對軍公教最苛刻的版本。
- 認為年金改革調降退休金會使許多已退休者退休生活無法過下去,因為其除退休金外沒有其他收入、已做好配置,無法像現職老師重新做人生規劃。
- 認為每人減少二萬元到四萬元且預告五年後再檢討,會對經濟產生重大緊縮效果,卻沒有任何配套措施
審議程序倉促,未充分聽取被改革者意見33 位
這群主張認為立法院沒有舉辦足夠的公聽會,國是會議與年改會流於形式,各版本被政治決定推翻,限期通過、強行表決,缺乏程序正義。他們要求讓被改革者參與,並納入專家意見。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過去一例一休、年金改革都有許多暴衝式的修法,而且造成很大的後遺症。
- 質疑蔡英文總統所說的溝通、溝通再溝通都是假新聞、謊言,認為公教年改是急躁、粗糙的改革
- 主張不應先劃定日期讓年金改革議題被倉促決定並執行,應凝聚共識提出可長可久的年金改革方案
- 主張公教退撫條件的實施時間應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一起來定,待準備好、大家可接受再實施,以免社會有怨氣。
- 質疑民進黨以多數暴力強行通過委員個人版本,使大院審查與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及協商結論完全脫鉤
- 認為這一波粗暴的改革過程已讓軍公教人員對政府失去信任
- 要求凍結行政院施政及法制業務十分之一預算,待行政院提出年改方案如何與民間溝通、溝通成效及改進方式後再解凍。
- 質疑從公務人員退撫法到公教人員退撫條例的改革是執政黨強攻豪取、寸步不讓,讓被改革的公教人員人心惶惶、對未來感到害怕,並反問這樣的改革是否為想要的改革
- 主張即使因情事變更必須變動退撫給付,也應該採取勞雇主體對等方式進行協商
- 質疑年金改革委員會辦了二十幾場會議表面上聽取大家意見,結果一句都沒有聽進去,最後通過的版本甚至比年改會的結論砍得還要狠
- 要求院長和副院長撤除所有拒馬,因太多團體對年金改革有意見,需要再和他們溝通、協商
- 認為執政黨不斷以自己的意念強勢主導年金修法,卻忽視軍公教朋友們的心聲
- 質疑年金改革的協商過程幾乎一點都沒有退讓,國是會議等於是玩假的
- 質疑執政黨在年金改革法案審議過程中不願對任何條文讓步。
- 質疑政府推動改革未積極溝通、也沒有建立共識,認為若挾多數席次強行通過一定會埋下社會不安定的因素、國家將付出更大代價
- 質疑民進黨在所得替代率上沒有依年改會版本推動,連執政黨都懷疑年改國是會議,令人無法相信相關政策的推動
- 質疑林萬億所稱民進黨有與被改革者溝通的說法,認為被改革者的聲音並未被納入。
- 質疑政府在訂定教師年金改革方案時到底有沒有聽到基層教師的聲音,是否因視教師為被改革對象而故意充耳不聞、缺乏基本尊重
- 質疑民進黨以多數表決通過年金改革法案的做法,要求其對決策及後果負起完全責任。
- 認為此次年改非常躁進,重要內容及改革方案不僅偏離年改會版本,更與考試院版本相去甚遠
- 質疑年金改革的結果是獨裁,完全不讓大家討論,完全不反映社會上的意見
- 質疑花大量時間精力邀各業別代表開長時間年金改革國是會議的討論和呼籲,被立法院執政黨同仁商量一下就全部推翻,還加碼、下手更重。
- 主張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是考試院的職權,應回歸考試院完成,不應在考試院過水後到立法院大刀一砍,只因總統說話就照辦
- 認為二讀結論已嚴重偏離年金改革委員會、考試院等機關當初討論的方向,澈底傷害軍公教人員。
政府另有支出,以財政困難為由調降不成立22 位
這群主張認為政府一方面編列前瞻計畫、稅收超徵,另一方面卻以財政困難為由調降退休金,前後矛盾。他們也認為人口結構與財政問題並非軍公教造成。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質疑不能老是只從支出面看待基金是否破產,不能以錢愈來愈少為由就砍大家的退休金
- 認為國家砍軍公教年金是以對抗、羞辱、殘殺的方式對待軍公教,卻讓商人賺錢。
- 質疑軍改與公教年改一年合計僅節省250億元,相較於政府為政治口號所做的經濟、國防投資只是九牛一毛,認為有為的政府應能創造同等產值,質疑執政黨的心態可議。
- 質疑民進黨政府以財政困難為由削減軍公教退休給付,卻同時推出舉債近兆元、目標與預算及方法不相符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
- 認為公務人員與教師退撫基金要到2030年才會破產,距離破產還有十年以上時間,根本不急於在今年7月1日實施公務人員退休新制。
- 質疑以軍公教年金不改革國家就會破產為由拿軍公教人員開刀,認為人民怨聲載道是政府失能所造成
- 質疑蔡政府一邊推出跨任期的前瞻建設、把舉債空間利用到極致,一邊以國家財政將面臨破產為由推動年金改革,認為兩者相互矛盾,是一種政治騙術
- 質疑政府一方面要求軍公教配合退休金改革、共體時艱,另一方面卻有不當公帑支出,要求總統及執政黨官員以身作則。
- 質疑政府一面以財務困難為由大幅調降軍公教退休金,一面增設機關並進行政治任命的做法。
- 質疑年金改革改了軍公教卻沒改自己
- 質疑為何要從軍公教下手調降退休金
- 認為雖然年金制度出了問題且退撫基金不足以永續,但質疑此次年金改革的急迫性與採取的做法是否值得
- 主張要以國家財政整體來看,要砍大家一起砍、政府總預算要減少而非增加,不應只針對軍公教以政府沒錢為由先砍
- 質疑政府以財政困難為由說服公務人員接受年金改革結果,主張應從國家債務負擔談起
- 質疑政府一方面以財務狀況非常差為由推動年金改革,另一方面又編列8,800億元前瞻計畫,讓被改革者難以接受
- 質疑年金改革以國家快要破產、財政沒錢為由的必要性,認為政府同時推出8,800億元的前瞻計畫,顯示不是沒錢,而是看誰不爽就改革誰、進行清算鬥爭
- 質疑政府以退撫基金會破產為由、在尚未破產且尚未進行精確計算前就檢討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認為很不應該。
- 質疑政府以全數舉債辦理前瞻基礎建設,卻不為軍公教勞的退休金舉債
- 質疑以年改會版本50年僅省下7,346億元、平均一年147億元,卻推動8年8,000億元、一年花1,000多億元的前瞻計畫,是左手省人民的錢、右手債留子孫,難以理解其所謂的公平正義
- 質疑政府一面以年金面臨財務危機、為了下一代為由推動改革,一面又編列8,800億元特別預算進行前瞻基礎建設,認為兩者自相矛盾
- 質疑政府以安定基金搶救虧損的民間壽險公司,卻在年金改革中要求軍公教警消共體時艱,認為政府作為僱主應如維護保單承諾般保障軍公教警消的年金權益,不應袖手不管
- 認為國家財政困難不是軍公教造成的,也不單只是基金的問題
不反對改革,但應漸進並保護基層與高齡者32 位
這群主張表示不反對改革,有些也認同改革必要,但主張採取溫和、漸進的方式,設置過渡期與配套措施。他們認為應區分不同對象,例如不要砍到基層或80歲以上的人無法生活,並在充分溝通後再推動。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過去軍公教年金改革做得最差的是缺乏社會溝通,採硬式改革導致反彈與民心浮動
- 認為為了讓基金永續,年金改革的方向跟想法是很好。
- 認為年金改革最後用算是比較激進的版本處理,造成公務人員、公教人員反彈很大
- 認為考試院所提版本比較客觀。
- 主張年金不是不能改、但配套要周全,質疑年改是在配套來不及推出的情況下先上路的先改再配套作法
- 認為民國84年以前退休的所有軍公教人員的年金改革相關條文應不溯既往,以保障這些年邁長者的退休生活
- 主張應採用溫和漸進、和緩漸進的方式進行改革,並照顧軍公教人員
- 質疑執政黨與全教總就教職員退休起支年齡58歲達成的協商結論未獲陳情教職人員同意,表示尊重協商結果,但主張改革應有充分溝通並採漸進方式。
- 主張應以循序漸進、溫和漸進的方式改革退撫年金。
- 要求民進黨政府懸崖勒馬,理性地與軍、公、教、警對話、做好配套
- 認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明明有比較溫和的手法可採用,卻採比較激烈的版本通過,甚至有些超過年改會所推動的版本
- 要求教育部為因應這次改革提出相關配套,並於6個月內研擬救助辦法,對承受能力較低或生活上有重大困難者給予適度的財務救助,理由是實施前已退休人員已將退休金安排於繳納房貸、支付醫療費用等長期必要支出,短期內要求變更、重新配置資產有實務上的困難。
- 主張民進黨委員在審議教育人員年金改革時,採納溫和漸進的改革方案。
- 主張公務人員退休改革必須是合理改革,對被改革者說明且溝通清楚、澈底
- 主張政府面對無可避免的年金改革,對長年配合政策奉獻的教師應抱持疼惜之心、將心比心並做好充分溝通協調再要求共體時艱,不可以一味大砍軍公教警消來討好特定族群
- 質疑此次年改完全沒有考量合理的補救措施及訂定適當的過渡期間以減輕損害及保障人民利益
- 主張應全盤檢視改革條文是否符合退休人員的生活規劃,不要為了改革而快速砍退休金
- 主張年金改革應好好跟公教人員商量
- 認為年金改革就像進行重大手術,有其必要性與不得不進行的理由。
- 認為雖然公務人員部分已經這樣走,但教育人員部分是否也要這樣走恐怕還需要深思
- 主張面對年金問題一定要把相關的職業類別好好地加以區隔
- 主張年改不應該有時間表,而是要循序漸進、溫和的改革。
- 質疑年改以大帽子一體適用,沒有特殊情況的考量。
- 主張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改革應採「瘦大保小」,也就是「瘦高官、保基層」
軍公教對國家有貢獻,退休待遇屬應得7 位
這群主張認為軍公教為國家付出奉獻,退休待遇是他們應得的保障,不應以現在的眼光認定他們領太多,因此審議時應體恤他們、刀下留情。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年金改革不能改過頭,否則會傷害長期引以為傲的文官制度、教育制度及整體國防系統,因此不能只用錢來看,而必須從國家穩定發展及制度健全來考量。
- 批評政府以粗暴手段推動年改,認為無論有何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是從自己員工口袋拿錢,而退休金是退休人員延遲的薪資,不是偷來、搶來的。
- 認為政府以多數暴力向退休公務人員追討俸祿、血汗錢,剝奪公務人員合法應得利益並非彰顯公平正義
- 認為軍公教、警消堅守崗位、奉公守法、付出許多無形的努力穩定國家發展,主張審議年金時應體恤他們、刀下留情,不要毫不猶豫地大砍年金
- 認為不應用年輕人現在領得少的角度質疑軍公教領太多,軍公教曾為臺灣這塊土地付出、犧牲、奉獻
- 認為年金改革不應該只為了改革而改革,不應該剝奪退休公務人員應有的權益,應保障公務人員退休權益與弱勢家庭的權益才是真正的公平正義,因為公務人員退休後若成為重傷病患還需花費很高費用雇請看護工照顧後續生活
- 主張應朝著高薪養廉的方向進展,不要把公務人員壓低為次等人才。
警消工作性質不同,退休權益應另行處理5 位
這群主張認為警消、海巡與文職公務員的工作性質有本質差異,不應被一併處理。他們主張優先回復警察的退休權益,並改善警察的勞動條件。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年改已實施多年,應檢討修法3 位
這群主張認為年改當時倉促、不夠周延,背景如今已經改變,施行屆滿五年應確實檢討修法。他們不滿主管機關態度消極,也批評相關部會互相推託。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不應與勞工齊頭比較,應依自身繳費設計12 位
這群主張反對把公務人員與勞工放在一起做一刀切的比較或齊頭式平等。他們認為應從公務人員自身的繳費制度與基金財務出發,讓權利義務對等,多繳就應多領。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公務員退休後的生活水準應參考通行標準,與世界其他國家及其他行業比較,並考量公務員在職期間受到的限制給予補償,不能完全一體適用
- 認為軍公教與勞工是完全不同的年金制度,不應相提並論,軍公教年金包含了延後給付的薪資,是其理所當然應得的收入,批評將兩者比較是刻意製造相對剝奪感及社會對立
- 主張依不同職業特性及行業類別進行年金改革,公教部分應於7月1日如期實施,不應因其他部分尚未通過而等待,否則將有負改革或人民信賴。
- 質疑公教人員領取極為正當且有法律明確依據的退休給付,只因經濟不景氣下比其他勞工待遇好一些就被視為肥貓而削減,認為是對財產權保障的雙重標準。
- 認為各職業別替代率落差關鍵在於公私部門基礎年金與職業年金的制度、費率與給付差異,若不從根本制度面思考而硬要求替代率一致,對公務人員不公平。
- 認為今天的問題不是公教人員領得太多,而是勞保、農保領得太少。
- 認為公務人員與勞工權利義務完全不一樣,不應部分比照,要比照就應全部比照,否則愈比愈亂
- 反對將不同職業類別放到同一平台做一刀切的類比,主張真正的公平正義應回到公務人員自身的繳費制度、兼顧繳費之權利義務對等來談合理改革
- 主張年金制度並非不能調整,但必須全面檢視不同職業別的費率與給付標準並將勞工納入討論,而非簡單進行公私部門比較,應設法增加私部門退休保障,而非一昧壓低公部門所得替代率
- 主張時空背景、年資結構和契約都不一樣,應將每一項攤開切割檢討才符合公平。
- 質疑把勞工跟公務員退休制度同步接軌、以齊頭式平等追求年齡形式上公平性的作法,因兩者職業保障不同,其公平正義未必能被大家接受。
- 認為不能僅以薪資待遇或退休收入的差別,做為衡量公平正義的指標
總統府主導年改架空考試院職權15 位
這群主張認為由總統府年改會與行政院主導年金改革,不符合憲政體制,有越權或違憲疑慮。他們認為退休撫卹屬於考試院職權,考試院與銓敘部的意見應受尊重,並應堅持權責。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質疑考試院在年金改革推動過程中畏縮畏怯,讓年改委員主導
- 主張考試院應捍衛原提案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訂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日期的修法理由,並堅持立法院應尊重考試院的提案。
- 認為年金改革由背離體制的年金改革委員會運作,捨棄主管文官體制的銓敘部及掌管教師退休撫卹的教育部,嚴重改變文官體制運作方式,並可能埋下文官與政府敵對、導致政府職能全面癱瘓
- 質疑年金改革架空考試院、立法院未尊重考試院職權,主張考試院的意見和聲音應該被充分尊重
- 主張若要維持銓敘部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的主管機關,應先把年金改革拉回到符合憲法慣例的憲政層次來進行,否則違背憲法制度的落實及執行。
- 主張年金改革不應撈過界,應該尊重考試院職掌,頂多由人事總處和主計總處協辦。
- 質疑由總統府設年金改革委員會推動改革,認為公教人員的退休撫卹應該是考試院的權責,應尊重考試院
- 認為以職權範圍而言應以考試院版本為主體,質疑另成立年金改革委員會是將考試院架空
- 質疑年改會成立以來強勢主導會議,容不下軍公教人員的聲音,亦不尊重考試院的專業
- 質疑由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擬定年金改革版本的做法不符憲政體系。
- 認為關於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等業務屬考試院獨立行使職權的業務範圍,退休相關法律之修改當然是考試院的職責,由考試院提出經考試委員通過的院版退撫相關條例再正常不過。
- 主張修改公務人員退休制度的法案,包括年金改革法案,必須由考試院送到立法院,不能由行政院單獨提出。
- 認為這次年金改革的程序有問題,是由總統府主導、行政院配合,而立法院只有蓋章認帳的份
- 認為在總統府成立年金改革委員會是違憲,考試院在其中沒有角色、沒有代表
- 要求在軍公教年金改革上尊重考試院的獨立權,並要求考試院負起捍衛公務人員的天責
年改出於政治算計而非真心改革9 位
這群主張認為執政黨推動調降軍公教退休金,是為了挽救聲望、討好特定選民或進行政治鬥爭,並非真心改革。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質疑執政黨推動軍公教年金改革並非真心改革,而是為了政治鬥爭、排除異己及讓民進黨永遠執政,認為這是民主的倒退。
- 主張改革要客觀、要做很多評估,而非假改革真砍殺,並表示並不反對改革。
- 認為民進黨政府因解決不了年輕人低薪問題,就把軍公教的退休金全減低,讓大家一樣窮,以給年輕人一個交代
- 認為此次年改是政治算計、過程中充斥不正義,徒然形成社會對立和對政府失去信任,並衍生經濟、社會後遺症
- 認為年金改革不應該建立在挽救蔡英文總統持續低迷的支持度、討好特定族群選民的心態上,以近乎殘暴的手段對軍公教警消族群開刀
- 質疑臨時會無視龐大勞工所面對的退休年金災難,年改只是當局基於選票考量的職業別鬥爭
- 質疑政府在民調低迷時,將軍公教年金改革作為挽救民調的手段。
- 主張總統府年改小組會議應更名為少子化及年金改革小組,從解決少子化的角度看待年金改革,而不是從鬥爭軍公教處理年金問題。
- 質疑砍退休金是政治操作,因為被砍的人大部分不支持執政黨
公務人員不應最先被改革,改革順序不合理7 位
這群主張認為年改每次都讓公務人員或公教人員最先被犧牲,並不公平;也認為改革順序不合理,例如依破產順序,軍職應最急迫,卻先從公教開始談,教師與軍人仍保有55制等條件。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年金改革存在改革不一致的問題,相較5成軍人的年金都沒有改,警消年金改革卻改太多,對平日維護國家治安辛苦付出的警消不公平
- 認為公教年改在前、軍人年改在後,同為政府員工卻行差別待遇,造成公教人員怨聲載道,政府應積極面對民怨並補正年改缺失
- 認為公教警消的權益早就被多數暴力犧牲
- 認為在最先破產的軍保跟勞保年改未完成之前若實施公教年金改革方案,民進黨的年金改革是打假球
- 認為軍公教人員不應該是第一個被改革的對象
- 質疑依破產順序最急迫需要改革的是軍職人員,依序才是教職員、勞工及公務人員,卻顛倒順序從公教人員先談
- 質疑政府的年金改革方案若缺乏整體性及彼此間的衡平性、各主管機關各自為政、缺乏基本方向的統籌規劃,將淪為各做各的、相互扞格而難以使人信服。
應聲請釋憲檢視年改法案合憲性8 位
這群主張期待行政院提出覆議,或由行政院、考試院、立委聲請釋憲,檢視已通過的年改法案是否合憲。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主張考試院應就年金改革提出釋憲,並說明其決策立場
- 要求親民黨立法委員支持國民黨聲請釋憲,檢討年金改革法案是否合乎憲法
- 要求民進黨加入釋憲連署,由大法官仲裁確認公教人員年金改革的適法性,得到終局解答以摒除政治掛帥的疑慮。
- 主張公教退休法案的條文有違憲疑義時,應暫停三讀、先釋憲,而非三讀通過後再釋憲。
- 要求行政院針對與其所提年金改革版本落差甚大的通過條文提出覆議,以找出符合年改永續方向的內容,若不提出覆議就應擔起責任內閣總辭
- 期盼行政院能夠提出覆議來挽救不合理的條文
- 期待行政院對三讀通過的法案提出覆議,或由考試院、行政院提出釋憲
- 要求行政院應該提出釋憲為自己的立法立場辯護,考試院也應提出院際爭議送請釋憲加以解決,以解決已造成的憲政爭議
調降退休金會減少消費並拖累經濟9 位
這群主張認為調降退休金會大幅減少退休人員的可支配所得與消費意願,對經濟產生緊縮效果,甚至導致不景氣;他們也質疑政府缺乏經濟衝擊分析與配套措施。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現在經濟不景氣與七月一日年金砍下去有某種程度的關連
- 認為並非不支持公教年金改革,但許多退休人員因預期年改後所得可能減少、影響原有規劃,現在已不敢消費,將形成惡性循環,並指出目前民間消費幾乎都在萎縮。
- 認為蔡政府年金改革缺乏財經專家參與、沒有分析經濟衝擊能力,對策只有多繳、少領和延退,卻產生許多後遺症
- 認為大幅減少年金的結果將影響民眾消費意願,對經濟產生緊縮的效果,對經濟非常不利
- 認為這樣的年金改革一年後會使國內民間消費能力大幅下降,在經濟上產生很大的問題
- 反對這次政府整體對於年金改革的做法和改法,認為不能接受
- 認為年改是沒有贏家、全面多輸的改革,削減現有退休軍公教人員的給付會減少花錢機會而影響國內GDP與內需。
- 認為年金改革若每人被砍3萬元,政府每月強迫收回120億元、每年收回1,440億元,會嚴重削減民間消費力量
- 認為減少給付、調升保費、延後退休將減少家庭消費,衝擊所得成長、限縮年金財源收入,甚至增加長照和救助等社福支出
應開放受年改影響的退休者再任以增加收入4 位
這群主張認為,退休金遭調降後,應容許退休者選擇再任或回到職場,例如回任教職或補校師資,以彌補收入減少;他們認為不應一邊減少退休金,一邊又限制退休者增加收入。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排除法官或為特定對象設例外不公平4 位
這群主張批評年改把法官等對象排除在外,或為高官等特定對象另設例外,認為這樣難以讓被調降的軍公教信服,也不合理。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方案只是參數調整,應建立永續制度28 位
這群主張認為年改各版本只是調整參數,只延後破產年限,沒有解決職業與世代間的不公,年輕世代仍然吃虧。他們主張全面盤點退休制度,建立自動平衡機制或常設改革小組,避免日後一再修改。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若政府面臨基金經營困難未檢討其他原因、只從少領、多繳、延退著手,會讓年輕人擔心自己要領時情況更差
- 認為現在的年改只不過是將寅吃卯糧的時程延後、把財務戰線拉長而已
- 質疑年金改革只注重多繳、少領、延後退及有關參數的改革,缺乏像其他國家涉及總體經濟和財政的配套
- 主張如果年金要走永續改革的路,應該在立法院成立永續的年金改革小組
- 主張未來應該提出基礎年金的概念
- 認為如果這次年改會不是針對永續,不管能延長幾年最終都會破產的話,那這次年改會就只是在演一場有關職業別的霸凌大戲
- 質疑政府未盡到照顧公務人員的責任,只是把問題丟給下一世代,卻欺騙民眾改革已經完成。
- 認為較年輕、適用純新制的公務人員,個人與政府合計提撥金額比跨新舊制者多近一倍,預期領取金額卻較少;35歲以下公務人員的例子更呈現提撥更多、預期領取更少的情況。
- 認為此次的退撫立法並無法完全解決年金危機
- 質疑三讀通過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版本無法讓年金永續,受影響的公務人員會懷疑未來可能再遭受一次甚至更激烈的改革
- 認為此次公務人員退休金改革無法永續經營,只能多拖幾年,要求蔡英文與陳建仁收回「領得到、領得久」的說法
- 質疑蔡政府年金改革版本看不到永續承諾,認為三十年不破產只是包裹無法承諾年金永續謊言的糖衣
- 主張應提出漸進改革,最後一定要提出永續改革的辦法
- 質疑小英總統解決自己的危機,卻把爛攤子留給下一任,認為台灣經不起每隔兩任總統就要來一次年金改革危機。
- 質疑這次年金改革自稱是為下一代而改,認為改革僅將破產年限從19年後延至24年後,效果有限。
- 認為不永續且溯及既往的改革導致屆齡人員寧願放棄對政府的信任改領一次性退休金,擔心此風潮將影響選擇風向反倒加快基金破產速度
- 認為無論採用最嚴苛或最輕鬆的年金改革版本,通過後都只是把破產時程再拉長10年、20年或30年,未來仍會遇到相同問題,因此都是假議題
- 主張不能讓現在在職的年輕公教人員以及新進人員永遠在扛舊債
- 認為公教現職人員最倒楣,因為他們被砍最多且將來不一定領得到。
- 認為各版本草案都達不到年金改革財務永續、退休生活適足的目標,各方案都是治標、都會破產,如果年金不能永續一切改革都是假
- 認為目前提出的年金改革版本都只是延後破產年限而已
- 認為年金改革草案造成年輕世代適用更高費率、繳更久時間,退休時卻領到被打折的給付,對年輕世代是不公平的。
- 認為在基金未來走向、基礎年金方案不明下硬推改革是瞎子摸象,無法讓軍公教信服
- 質疑此次改革每年僅省下80億元、僅延長20年且最後仍會破產,認為改革沒有前瞻性。
政府應加強說明退休制度與計算方式13 位
這群主張要求政府到基層舉辦說明會、建置更多窗口,提供各版本的試算比較,並回應外界對年改會的質疑,讓公務人員與社會了解基金問題與計算方式。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質疑在大法官解釋已指部分違憲的情況下,有關年金部分的請願案答覆仍千篇一律,沒有具體看到依據哪一條法令
- 要求政府及教育部以簡單易懂的方式在網路或其他管道向全體人民說清楚講明白新制度修正的理由與將來的好處,避免以訛傳訛造成人心惶惶與對立。
- 主張政府應建置更多窗口與管道,積極說明年改行政處分的疑義與計算方式,以減少軍公教的不舒服
- 質疑民進黨執意用自己的版本通過,卻不多花時間向民間解釋年金版本以減輕基層公務人員的焦慮,反而把時間跟金錢花在製造對立上
- 要求政府重視年輕公務員與教師對年金改革的疑慮,明確告知其將來退休時可領取的退休金數額,而非等到退休時才知道。
- 主張年金改革內容應有具體的、以精算報告為基準的內容再進行討論,而不是用喊價的方式處理
- 要求政府對年金短、中、長期的各種版本都要負責任講清楚。
- 要求教育部透過各種溝通管道和方式發揮最大溝通效果,讓教師朋友及國人知道基金問題的嚴重性
- 質疑若年改會未公布軍、公、教、勞各種年金的精算報告,其版本何來科學實證的依據
- 要求考試院在試算區納入各個年金改革版本,讓公務人員可試算包含每年遞減優惠存款利率的影響以相互比較
- 質疑年改會版本號稱參照精算數據設計,卻未拿出白紙黑字的精算報告供各界檢視,根本沒有精算數據、毫無科學可言
- 認為面對有關年金改革委員會的質疑,政府若不做說明非常糟糕
- 主張年金改革不只是技術性問題而是社會工程,任何改變都需要充分溝通機制,要求考試院和銓敘部就年金改革議題做充分溝通,尤其是對年輕世代
各職業應有一致的基本退休保障並拉近差距3 位
這群主張認為,各職業的退休保障應適用一致原則並拉近差距;有的主張基礎保障不分軍公教、勞工或農民一體適用,差異只留在所得年金部分;有的認為問題在於勞工領得太少;也有的強調每個人只應取得基本生活所需、不應加重下一代負擔,並重視平等與世代正義。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考試院應積極配合推動年改,立法院可自行審議7 位
這群主張要求考試院儘速提出方案、表達意見並支持改革,不要讓方案卡在考試院;也認為即使考試院不提案,立法院或政黨仍可自行提案審議。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即使考試院院會未達成協議、未送出年金改革版本,立法院仍可推動年金改革法案及相關配套法案,主張須等待對案的描述是不正確的
- 認為完成立法後,考試院有義務積極地去執行相關年金改革的法案
- 認為即使考試院未提出版本,立法院本於職責仍可進行年金改革法案的審議,並要求考試院儘速將年金改革案送至立法院共同審議
- 認為考試院根本不會成為年金改革的絆腳石,即使考試院不願意領銜提案修法,民進黨也可以自己提案
- 要求考試院的考試委員支持年金改革,不要讓考選部、銓敘部提出的改革方案在考試委員那邊就過不了
- 認為政務人員退休改革的主管機關應該是考試院
- 要求考試院對於年金改革表達誠意,先就關中院長兩年前提出版本中可能被接受的部分表態,因為可見大家沒有那麼大的歧異
年改並非污名化或鬥爭軍公教2 位
這群主張反駁年改是在污名化或鬥爭軍公教的說法,指出年改已討論多年、並非本屆才開始,國民黨執政時也曾提出改革,並曾警告年改不能再延遲。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調降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9 位
這群主張依據釋字第717號等理由,認為退休金額並非不能變動;調降屬於不真正溯及既往,取消補償金也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不構成違憲。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取消補償金並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也沒有法律溯及既往的問題,符合釋字第717號解釋的意旨。
- 認為蔣乃辛等提案雖以信賴利益保護為基本精神且具補償性質,但依大法官會議解釋理由仍須考量公益目的,因為年金支出是沉重負擔,而減輕該負擔正是年金改革的目的
- 認為信賴保護原則是為了取信人民、維護政局穩定,其意涵是讓國家不致破產,以保障退休軍公教人員未來也有錢可領。
- 要求說明清楚,年金改革是對法律通過後仍繼續領取者適用,並非追繳過去已領取的款項。
- 反對蔣委員認為年金要件與額度都不能改變的主張,認為各國年金改革都必須調整改變,若不調整則社會保險不可能永遠不倒,且必須及早盡快調整
- 認為現在所有的年金改革版本所涉及的從來不是法規真正的溯及既往,而是不真正的溯及既往
- 反對已退休公務人員一毛錢都不能砍的論調,認為依釋字第717號解釋,當公益利益大於值得保護的信賴時,可以就將來期待的利益溯及既往。
- 認為信賴保護及不溯及既往原則並非不能改變
- 認為公務員退休金改革應該沒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的問題
只改軍公教不改勞保不公平,應同步實施20 位
這群主張認為年改原本說的是軍公教勞一起改,實際上只調降軍公教,勞保則由政府撥補,標準不一致。他們主張各職業同步、一致處理,否則就是不公平的改革。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質疑軍公教年金已經改革,勞保卻遲遲不改、老農年金反而一直加碼是有兩套標準,認為是不支持政府的就改革、支持的就刻意不處理,要求各族群標準應公平一致
- 認為年金改革只針對軍公教是一個笑話,原本說是勞保出了問題,卻拿軍公教開刀
- 認為只積極進行軍公教包括警察、警消在內的年金改革卻讓勞保年金改革停頓,一點公平性都沒有,主張軍公教勞等年金應一起改革、同步實施才符合公平正義
- 質疑以相同改革理由卻對教育人員、公務人員、勞工與軍人有不同砍法,其中軍人部分如同募兵獎勵方案,不符合衡平
- 質疑只進行軍公教年金改革而把勞工部分切割開來,認為原因是軍公教人員大部分是支持國民黨的
- 主張應將公教人員年金改革上路時間延緩,等軍、勞、農、漁等部分的年金改革同步完成後再一併實施,才符合公平原則
- 質疑軍公教年金討論充滿政治算計,認為該討論的年金職業類別不只軍公教而已
- 質疑即使軍公教年金改革同步實施,是否就能建立老年經濟安全保障,並憂慮在其他年金制度立法未及完成時,驟然實施公務人員退休新制可能引發新一波社會對立與動盪。
- 主張應一致性同步實施年金改革,肯定銓敘部支持一致性同步實施的報告
- 認為所謂的年金改革根本是假的,先處理公、教、警消,再處理軍改,還說後面要處理勞改,沒有人會相信。
- 質疑公教年金改革先行通過、於明年7月1日實施後,將如何處理軍人與勞工年金,以及是否會再度加深職業類別間的對立。
- 質疑最晚破產的公教人員退撫基金先被討論,而較早破產的軍保、勞保卻沒有先拿來討論、也沒有提出解決方案是不公平的
- 質疑政府未來是否會以相同方式檢視所有的制度,還是只對軍公教做差別待遇的處理。
- 質疑勞退基金即將破產卻最先處理公教人員部分,要求說明軍人、勞工部分是否處理及何時處理
- 質疑在勞保財務負債最高的情況下卻選擇以公務人員為優先改革對象,認為這樣的改革順序本身就是錯誤。
- 反對將退休金砍到底才是改革,主張制度要可長可久、可永續且讓軍公教、勞農一體適用,否則對現任公教人員非常不公平。
- 質疑政府推動年金改革的目的在於針對軍公教,並認為勞保、勞退最後可能不會改革,最終僅改革軍公教退休制度。
- 質疑政府不敢改革勞工部分,卻拼命改革公與教部分,有失公平。
- 質疑延長年資採計期間、加速降低退休所得替代率僅適用軍公教,卻無視勞保年金
- 希望年金改革能將軍公教與農漁一體考量,這樣比較有公平性
改革已充分蒐集意見,不需再拖延審議13 位
這群主張認為年改已經召開國是會議、多場會議與座談並公開直播,意見蒐集已經足夠。年改會只是提供諮詢意見,在野黨應提出具體方案,而不是拖延審議。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年金改革已透過民主審議過程完整匯集民眾意見,並經行政、立法、考試院充分討論議決,以最高正當程序標準通過法案,不應再藉由個別提案於短時間內再行議決,推翻好不容易凝聚之共識。
- 反對將公教年改施行日期改回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定之,認為該提案意在借用考試院的力量無限期拖延公教年改施行
- 認為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將所有數據資料與討論過程全數公開,是透明開放的討論過程,奠基於對民主制度的信仰與對公民參與的尊重
- 要求以理性具體方式討論公教年金改革,質疑只談污名化而不提出自己理性版本、放任協商浪費時間的做法
- 要求朝野理性順利討論,讓改革法案當天順利出委員會,並期許在該會期完成改革
- 質疑以沒有公聽會為由不審查的主張,認為為了年改已開20次年改會議、4次分區座談、1次國是會議且均在網站上直播,已與社會充分溝通、足夠公開
- 質疑現在要求開公聽會是假公聽、真拖延
- 質疑中國國民黨未提出年金改革版本、撤回原版本後,仍要求繼續召開公聽會的做法。
- 認為年金改革已花一年時間召開國是會議、公聽會蒐集正反意見,立法院無需再召開公聽會。
- 要求國民黨在委員會討論、二讀、三讀及黨團協商時提出解決方法,而非不提方法刻意拖延改革。
- 要求李逸洋被提名人若提名通過,應發揮協調力量,盡快把年金改革版本協商好送到立法院
- 要求考試委員盡快送出年金改革法案並協調委員完成處理
- 認為年金改革委員會並非凌駕考試院之上的黑機關,其只是意見諮詢、整合意見給考試院參考,最終由具更強民意基礎的立法院進行立法整合而不必擔心凌駕問題
應納入已退休者,現行改革幅度不足5 位
這群主張認為改革過於保守,不處理已退休者就稱不上改革;要止血就必須處理已退休與現職人員。另有主張批評過去政府只找院長協商、拒開國是會議,是假改革。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反對回復8 位
這群主張認為過去的年改已降低基金危機,也沒有造成大量提早退休,因此應維持。他們反對未經行政機關研究、由立委提出的修法,也反對發還溢扣款項或廢除年資補償金落日條文,認為這樣會讓年金無法永續,也對現職與年輕公務人員不公平。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年資補償金過渡條款不管設定為多久都會出現差一天就領不到的情形,上次年金改革已盤算過才定為1年,且教職人員提前退休一樣可以領,已有一些彈性措施
- 反對恢復公教人員退休補償金,認為柯志恩等人的提案會把年金改革已經去除的不衡平問題再帶回來。
- 質疑若為彌補年金改革中權益受損者而恢復補償金領取資格,是否違背年金改革意旨,要求教育部提出合宜說明
- 要求公教年金改革方案準時於今年7月1日上路,並建議維持現行條文,以避免年金改革日程再度延宕。
- 主張從年改方案取消年資補償金後,不應該因為有人領多、有人領少而再去動補償金,認為退休時間不同領到金額不同是所有退休制度都會有的情形且是個人可選擇,不能既晚退休又要領補償金
- 反對在年改新制上路才兩天就透過修法廢棄當初各界有共識的年資補償金落日條文,認為恐將引發各界對於國會立法作業粗糙之批評
- 認為年改可能使退撫基金用盡年限從原估的2030年延後30年,較符合世代公平。
- 認為國民黨揚言重新執政要將改革成果一筆勾銷令人錯愕,認為國家財政困難與人口少子女化無論誰執政都要共同面對,且會牽動好幾個世代的命運
退撫財務與職業間不公,調降有其必要40 位
這群主張認為退撫基金財務出現危機,少子高齡化讓支出持續成長,而且軍公教退休所得明顯高於勞工,所以調降退休金有必要。理由包括財務永續、職業別公平與世代正義。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應肯定年金改革的重要性,因為這是照顧年輕人、讓他們有所發展、可以安居樂業的重要改革。
- 認為這次年金改革是要糾正退休者領得比在職者多等制度失衡的不公不義。
- 認為讓基金永續、使年輕世代將來領得到退休金可以作為年金改革的理由與目標之一,但不是唯一的原因
- 認為為了顧慮受衝擊者而讓現在正在繳錢的年輕公教人員以後領不到所繳的錢,或繳得比別人多卻領得比別人少並不公平,再讓這種不公平擴大會增加未來公教人員的負擔
- 認為年金改革是因為退休給付偏高、給付制度不衡平以及內部年資給與失衡所致,國民黨時代未推動而民進黨執政為負責而推動改革。
- 認為這次年金改革最重要的目的是確保年金永續並顧及世代正義,使破產年限至少延遲一個世代
- 認為年金改革相關法令的施行有其必要性,因為必須考慮國家財政及世代正義,若維持高達90%的所得替代率讓年輕人負擔並不公平且財政無法負擔
- 認為年金改革是著眼國家未來的必要調整
- 認為現在推動年金改革總是對整個國家社會有利,是不得不的選擇,二十年後當然要再檢討
- 認為以1982年任職、2017年滿60歲且年資35年的公務人員為例,假設領取25年年金,改革後仍可領取1,500多萬元,不同意將此形容為「住茅房」。
- 主張改革應在公平、合理的原則下改正過去制度造成給付過多的問題,讓年金永續,使年輕公務人員和教師退休時有退休金維持生活、不會面臨基金破產。
- 認為年金改革方案通過後雖然很多軍公教朋友利益有所損失,但基於社會共同利益及國家未來的思考,其時代意義應予正面肯定
- 認為基金財務危機已經浮現,年金改革是迫在眉睫的大事,因而支持年金改革
- 認為我國公教年金改革後所得替代率還有77%,高於法國的75%,連改革完都比人家高,以此質疑反對改革的理由
- 認為為讓年金更永續、延後破產,應支持時代力量版本所提的18%退場年限、樓地板設定及所得替代率真實反映等改革重點
- 認為年金改革面對不得不改的局面,因為過去政府太輕率,不願意面對年金財務狀況不佳的事實才累積至今。
- 認為為了財務永續,進行年金改革有其必要性。
- 認為年金改革是公教體系內在的世代正義,以延長破產時間並在內在正義下達到永續年金的目標
- 認為軍公教退休金改革是必然要走的道路
- 認為軍公教年金改革一定要改、非改不可,因為若破產就領不到,少領一點比領不到更重要
- 認為為因應財務危機適當降低給付是必要的,包括將退休金計算基準拉高為10年到15年平均俸額及延後退休年齡等做法。
- 認為年金是必須要改,以青年世代來說不希望看到國家破產。
- 認為學校教職員退撫制度有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偏低、退休所得替代率過高及退休金準備不足等問題,因應高齡化及少子女化趨勢有檢討修正之必要
- 認為為顧及社會資源公平分配以及基金永續存續,教職員退撫改革實屬必要
年金改革是持續過程,應定期檢討再調整2 位
這群主張認為,年金改革無法一次完成,經濟預測也有極限,因此應隨社會發展滾動檢討,一個階段完成後就接著啟動下一階段。
教育部應為退休教職員爭取權益2 位
這群主張認為,教育部在年改過程中沒有替退休教職員爭取權益,應站在教職員這一邊,善盡雇主與主管機關的角色。
資深教師仍能勝任教學,不應促其提早退休1 位
這群主張認為,五、六十歲的教師教學經驗最豐富,只要保有熱忱就能勝任;希望由年輕教師取代、促資深教師退休的觀念並不公平。
教師年改實施日期應配合學年改為8月1日1 位
這群主張認為,學校的聘任時程與公務人員、軍人不同,不應要求教師年改與其他人員同日在7月1日實施,應改自8月1日起實施。
尚未分群33 位
這些主張還沒有對應到上面任何一種意見:可能是零星的看法,或 AI 拿不定該放哪一群,所以不硬塞。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軍公教年金改革是一意孤行
- 認為年改砍下退休軍公教所得會讓「老來窮」變成真正的「老來窮」,使該現象越來越嚴重、加速惡化
- 認為年改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如果能有彌補措施或福利政策也樂觀其成,但質疑行政院及總統府提出的照顧政策太粗糙、太倉促、完全沒有好的配套
- 認為維持年金改革現行條文、不再修正年資補償金相關規定比較符合世代公平性,且與大法官第525號解釋一致,沒有信賴保護原則的問題
- 質疑先設立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後又成立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的做法,是否徒增不必要的資源調度與浪費。
- 質疑監察院就年金改革聲請釋憲,認為其聲請與執行業務無關且未窮盡行政救濟,大法官大可不受理
- 認為公教年金改革已使公教人員對政府的信心與信賴動搖,產生不安與長期積怨,影響深遠,並將使臺灣國力愈來愈弱。
- 要求在7月1日實施之前再審視相關法案是否妥當。
- 認為年金改革所有的制度是不公平的制度,警消不斷抗議是因為不服該制度
- 認為此次年金改革並非合理的改革
- 質疑年金改革僅增加教職員的負擔,卻未增加政府的責任
- 主張年金改革是國家總體經濟、財政非常重要的一環,應由國發會負責最為合適
- 質疑民進黨政府的年金改革砍殺太兇、沒有配套,認為很可能會造成政府誠信破產、軍公教警士氣低迷、社會族群撕裂、國家不再進步
- 認為若通過目前不完備也不夠細膩的年金改革法案,將在一夕之間影響全臺灣退休公務人員的權益。
- 主張已退職與在職教職人員的退休標準應一致。
- 認為雖然說公教一體,但是否所有的制度都要一體適用仍然有討論的空間
- 質疑此次年金修改過程未落實比例原則,未斟酌各種同樣能達成目的的不同方法以選擇對人民損害最小的方案,且採取方案造成的損害與想要達成目的的利益是否適當亦有疑問
- 質疑把軍公教的年金、月退俸往下降無法換得年輕人的薪資往上漲
- 認為從一例一休、同婚到通姦除罪化再到年金改革,沒有一件事貼近民意,全都是違背民意的修法,法案尚未三讀還來得及修改
- 質疑這次年金改革只往壞的方向走,目的就是在砍殺
- 質疑國民黨廖總召突然要求不協商、不討論、直接進入逐條並推翻6天協商努力是沒有誠信的行為。
- 認為年金改革應列為重點,因為國家預算幾乎八成以上都投注在人事費用,已使台灣競爭力無法提高
- 要求小英政府好好尊重知識分子,不要亂改年金。
- 質疑軍公教與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繳納保費不合理且不平等,勞工由政府代替資方負擔70%但軍公教要求百分之百自行負擔,要求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一致性完整考量
第 8 屆的院會表決題目多半沒有寫法案名稱,這一屆的表決沒有收進來。第 9 屆起依法案名稱歸到各題:同一部法案的逐條表決歸在同一題,不依條文內容(優惠存款、所得替代率)再分。
草案與附帶決議
怎麼讀草案與附帶決議
- 條文照錄每一列的那句話是 AI 依條文整理的,展開看原文。
- 提案人與連署人分開列連署是同意這份草案付委,不代表支持每一條。
- 依提案日期排同一個人之後的發言可能和草案不同,兩者都照時間留著。
第九十五條 其餘條文施行日期改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另定
第一百條 其餘條文與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等同步施行
第九十五條 其餘條文待軍人勞工完成立法後同日施行
第三十四條 兼具新舊年資者補償金仍依原規定核發
第三十七條 已退休者按施行時待遇標準重算每月退休所得
第三十七條 (本法公布施行前已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及調降事宜) 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之每月退休所得,於本法公布施行後,不得超過依替代率上限計算之金額。 前項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之退休年資,照附表三所定替代率計算,任職滿十五年者,替代率為百分之四十五,其後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給百分之一點五,最高增至三十五年,為百分之七十五。未滿一年之畸零年資,按比率計算;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前項替代率之上限,依退休人員審定之退休年資,照附表三所列各年度替代率認定。 前三項所定替代率,於選擇兼領月退休金者,各依其兼領一次退休金與兼領月退休金比率計算。 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應按本法公布施行時之待遇標準,依前四項規定重新計算每月退休所得;經審定後,不再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俸之調整重新計算。
第三十四條 退休生效時仍依原規定核發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退休公務人員因兼具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而得依原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三十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核發補償金者,於本法公布施行之日後退休生效時,仍依原規定核發。 本法公布施行前已依原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三十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審定並領取補償金者,仍照本法公布施行前原適用之規定發給。 前項人員已依原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審定並領取月補償金者,於本法公布施行後,以其核定退休年資、等級,按退休時同等級現職人員本(年功)俸(薪)額,依原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計算其應領之一次補償金,扣除其於本法公布施行前、後所領之月補償金後,補發其餘額。無餘額者,不再補發。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