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也要相對的衡平比例原則、公平原則,開放給當事人有選擇回任的權利,尤其是對整個基金沒有重大不利的情況,因為我們改革基金是為了更永續,既然開放對基金沒有重大不利,我覺得就更要開放」
主張政府片面改變退休條件應符合衡平與公平原則,在對基金沒有重大不利的情況下應開放當事人選擇回任的權利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因政府變更退休條件應基於衡平與公平開放回任選擇,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整體改革公平性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