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條對於財產返還要求原物返還或市價全額賠償,對照院版的折價賠償」
主張權利回復條例對財產返還應要求原物返還或市價全額賠償,而非折價賠償
賴品妤・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對照前後文是在堅持其版本採原物返還或市價全額賠償並批評院版折價,主張忠實且符合受難者財產返還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賴品妤・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對照前後文是在堅持其版本採原物返還或市價全額賠償並批評院版折價,主張忠實且符合受難者財產返還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