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們要告訴你們,這是不夠的!不法的刑事判決還是存在,這些被害者的家人以及被害者的名譽還是沒有回復,所以我們必須透過這樣轉型正義的手段、我們必須透過平復司法不法的手段撤銷當時一些不法的判決,這是必要的。」
認為僅以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等三個條例進行民事賠償或補償是不夠的,因為不法刑事判決仍然存在、被害者及其家屬名譽尚未回復,必須以平復司法不法的手段撤銷不法判決。
周春米・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忠實反映原句關於既有三條例補償不足及須撤銷不法判決之意,屬受難者權利回復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