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第三十七條要求配偶年滿五十五歲且婚姻關係累積存續十年以上才能請領遺屬年金,將使服役多年卻早逝者的家屬領不到,認為不合理並要求釐清修正

中國國民黨馬文君・中國國民黨

在議題頁上,這則主張屬於這種意見

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與前後對話確實針對第三十七條配偶年齡與婚姻年資條件提出質疑,並要求說明釐清與修正,內容與歸類均符合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