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促轉條例第七條提到的「附隨組織」是非常空洞的法律概念,認為逐條討論還會有很多爭議。

中國國民黨李彥秀・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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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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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質疑的是附隨組織的法律定義是否空洞,屬於政黨財產應以何種法律處理的制度設計問題,依範圍應歸黨產制度而非促轉會組織存續。

  1. 原始版本質疑促轉條例第七條提到的「附隨組織」是非常空洞的法律概念,認為逐條討論還會有很多爭議。(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
  2. AI 審核・發布質疑促轉條例第七條提到的「附隨組織」是非常空洞的法律概念,認為逐條討論還會有很多爭議。理由:主張質疑的是附隨組織的法律定義是否空洞,屬於政黨財產應以何種法律處理的制度設計問題,依範圍應歸黨產制度而非促轉會組織存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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