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規定要年滿55歲,婚姻關係要滿10年才可以領,你認為這樣合理嗎?」
質疑軍人遺屬年金要求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滿10年才可領取的規定不合理,認為在平均38歲後才結婚等情形下形同處罰婚姻條款。
黃昭順・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年滿55歲及婚姻滿10年始得請領的規定,前後對話顯示其指向軍人遺屬年金並批評形同處罰婚姻,主張忠於原意且歸類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黃昭順・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年滿55歲及婚姻滿10年始得請領的規定,前後對話顯示其指向軍人遺屬年金並批評形同處罰婚姻,主張忠於原意且歸類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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