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縣長的時候,老師申請退休後,這個月退休,下個月就可以拿到薪水,薪水是縣政府編的,由於沒有那麼多錢可以編列,所以我們會一直想辦法不讓他們退,所以他們要退休時,就會產生一些人情壓力,如果能制定制度,明確規定什麼時候才可以退、等到64歲才可以領月退俸,就沒有這些問題。」
認為應制定制度明確規定什麼時候才可以退休、等到64歲才可以領月退俸,以避免教師申請退休即領月退造成縣政府預算與人情壓力。
陳唐山・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以明定退休時點並延至64歲起領月退俸來解決教師即退即領的預算與人情壓力,內容與歸類至請領條件相符且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