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款若能寫成「因刑事案件受羈押或經起訴」,或許能更為明確。」
主張將草案第十九條第五款明確寫成「因刑事案件受羈押或經起訴」。
黃國昌・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建議及或許表達試探性語氣,待審主張寫成肯定主張而放大了語氣。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黃國昌・時代力量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建議及或許表達試探性語氣,待審主張寫成肯定主張而放大了語氣。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