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現在的第七條條文,吳思瑤具體主張,我們追討回來的這些黨產,由中央成立特種基金,作為推動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外,增加深化人權教育、保存不義遺址及文化空間之轉型正義之用。」
主張文化部應在促轉條例中爭取更多參與,追討回來的不義之財、不當黨產應有很大部分用於轉型正義工作本身,並提出修法版本,主張由中央成立特種基金,除推動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外,增加深化人權教育、保存不義遺址及文化空間之轉型正義之用。
吳思瑤・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文化部爭取參與及修正第七條以特種基金支應轉型正義用途,主張具體且符合促轉條例修正之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