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如果你要求他們做,他們卻不做的話,你們可以限期改善、廢止許可,甚至可以撤銷他們的社團登記。」
認為依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內政部可對未申報的婦聯會要求限期改善、廢止許可甚至撤銷登記,並非無法處理。
李俊俋・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依人團法第五十八條可對未申報的婦聯會處置,內容忠實且屬於個別組織財產申報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李俊俋・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依人團法第五十八條可對未申報的婦聯會處置,內容忠實且屬於個別組織財產申報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