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立法理由上講得很清楚,就是希望不要常設化,因為轉型正義事實上是一個痛苦的過程,每一個國家都希望能夠儘快走過這個過程,重新面對未來,我相信我們都是這樣的出發點。問題是我們設定兩年的落日,給行政院長於必要時能夠延長一年的權限,現在立法院的同仁居然希望能夠修法,把它變成兩年,之後不以一次為限,變成可以兩年加兩年加兩年加兩年,請問這樣叫不叫常設化?」
認為促轉條例訂定兩年落日的立法理由是要避免常設化,質疑將延長修法為兩年且不以一次為限、變成兩年不斷延長會變成常設化
陳以信・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兩年落日的立法理由是避免常設化,並以反問質疑修法延長將導致常設化,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促轉會存續議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