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席有一個提案,增加一款,就是符合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四項之專門技能人員,且其專長為軍中所需專長,舉個例子來講,像以後飛官非常欠缺,能不能讓他再回來?」
主張在第三十五條增訂例外,讓符合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四項、且專長為軍中所需的專門技能人員,再任時不停發退休俸或贍養金,以因應飛官等專長人力短缺時的回任需求。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文支持增訂再任不停發退休給付的例外,但主張應保留所引條文的資格限定,並修正「退休俏」及「赡養金」的用字。
- 原始版本主張在第三十五條增訂一款,明定具軍中所需專長的專門技術人員再任時不停發退休俏或赡養金,讓國家緊急需要飛官等專長人力時有法據可使其回任服務,否則若再任還要停發退休俏將無人願意回來服務。
- AI 審核・發布主張在第三十五條增訂例外,讓符合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四項、且專長為軍中所需的專門技能人員,再任時不停發退休俸或贍養金,以因應飛官等專長人力短缺時的回任需求。理由:原文支持增訂再任不停發退休給付的例外,但主張應保留所引條文的資格限定,並修正「退休俏」及「赡養金」的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