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得非常清楚,你們除了警告之外,甚至還可以撤銷它的登記,至於撤銷登記之後,它是否會提起訴願,本來就不是內政部的事情,而是必須從行政院那邊去處理,因此,你們應該依照這個程序儘快處理,該怎麼樣就怎麼樣。」
要求內政部依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儘快處理婦聯會,該警告就警告、該撤銷登記就撤銷登記
李俊俋・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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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內政部依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儘快處理婦聯會,結合前後對話可確認對象為婦聯會,主張忠實且具體,歸類亦符合黨產個案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