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應從110年1月1日開始實施?如果這部分能改,其實可以減少很多明年度會出現的困擾」
建議考慮讓公務人員退撫基金費用不計入薪資收入課稅的規定自110年1月1日實施,以減少明年度會出現的困擾。
許智傑・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是對實施日期提出建議,應保留其商議語氣,並補明第九十五條所涉及的課稅規定,才能單獨讀懂。
- 原始版本主張第九十五條應從110年1月1日開始實施,以減少明年度會出現的困擾
- AI 審核・發布建議考慮讓公務人員退撫基金費用不計入薪資收入課稅的規定自110年1月1日實施,以減少明年度會出現的困擾。理由:原句是對實施日期提出建議,應保留其商議語氣,並補明第九十五條所涉及的課稅規定,才能單獨讀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