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若有發生收支不足,真要調整費率的時候,應該是在不影響現役人員繳付金額的前提之下增加政府的提撥率,而不是擅自增加現役人員的提撥費用。」
主張第二十九條若收支不足需調整費率,應在不影響現役人員繳付金額的前提下增加政府提撥率,而非增加現役人員提撥費用
李彥秀・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收支不足調整費率時應增加政府提撥率而非現役人員負擔,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軍人退撫制度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