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竟然賦予促轉會可以越過檢察官與法院的司法調查權,嚴重違反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轉型正義不應該有選擇性,違法違憲的條文無法重建或還原歷史真相,也無法促進臺灣社會民眾團結及社會的和解。」
質疑促轉條例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賦予促轉會可以越過檢察官與法院的司法調查權,認為嚴重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並認為轉型正義不應該有選擇性,違法違憲的條文無法重建或還原歷史真相,也無法促進社會團結及和解。
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促轉條例相關條文賦予促轉會司法調查權違反權力分立,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促轉會職權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