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台幣改版之事,據促進轉型條例第五條之規定,是指出現在公共場所等威權象徵,不包括台幣,我也看過當時的立法理由,也是清楚表明不包括台幣。」
認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所稱出現在公共場所的威權象徵不包括台幣,當時的立法理由亦已清楚表明。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第五條威權象徵不包括臺幣且立法理由亦同,主張忠於原意並屬於威權象徵處理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第五條威權象徵不包括臺幣且立法理由亦同,主張忠於原意並屬於威權象徵處理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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