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們這個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設計的目的,就是讓它現在非法的或是還沒有處理清楚的,在兩年內趕快信託就變就地合法了,沒有錯吧!」
質疑行政院版政黨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允許將非法或尚未處理清楚的黨產在兩年內信託、信託完仍歸政黨所有,會使黨產就地合法
李俊俋・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發言者以反問質疑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兩年信託設計會使黨產就地合法,主張內容與前後對話相符且屬於黨產應以何種法律處理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