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看看之前舊的基準,台灣省對低收戶的基準是1萬1,400元,中低收入戶是1萬7,000元,台北市則高一點,低收入戶是1萬5,000元,中低收入戶約2萬1,000元,請問你們這個2萬5,000元的基準是如何訂出來的?」
質疑以2萬5,000元作為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發放基準高於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基準,正當性不足。
黃國昌・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結合前後對話明確以低收入戶基準對比二萬五千元並追問其正當性,年終慰問金亦屬計算與請領條件範圍,主張忠於原意且具體可解讀。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