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用在特定用途的國家稅收,所以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然後規定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事項,也就是規定要收取這筆錢,就必須要有法律依據,對不對?」
認為勞軍捐是須用於特定用途的國家稅收、涉及人民權利義務,收取必須有法律依據。
李俊俋・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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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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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肯定語氣提出勞軍捐的法律性質並尋求確認,足以支持該主張,且係作為婦聯會財產應處理之理由,歸入黨產個案恰當。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