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軍中的年資跟勞保的年資能夠合併,原先這個那個都不夠,但10年加20年等於30年就足夠了,其中三十分之十,由軍中給付;三十分之二十,由勞保退撫基金給付,這樣就解決了,應該沒有什麼困難。」
主張軍中的年資應能與勞保的年資合併計算年金,例如10年軍職年資加20年勞保年資以30年計,其中三十分之十由軍中給付、三十分之二十由勞保退撫基金給付。
蘇清泉・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具體提出軍職年資與勞保年資合併計算年金及給付比例,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軍人退休制度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