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第三十四條很重要的精神,就是我們不希望勞工過勞,特別是運輸業及陳委員宜民提到的醫護人員,如果因休息不夠而造成工作上的問題,這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認為勞基法第三十四條輪班間隔11小時的精神是不希望勞工過勞,特別是運輸業及醫護人員若因休息不夠造成工作問題將不可承受。
李彥秀・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忠實呈現發言者對輪班間隔保障的理由及休息不足風險的看法,且符合輪班間隔問題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