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則,為什麼醫護人員、中小學教師、警消人員就可以當然不適用減額給付,可是身障者卻要大費周章的去申請醫院證明,再去告訴人事機關真的不勝任?」
質疑醫護人員、中小學教師、警消人員可以當然不適用減額給付,身心障礙者卻要大費周章申請醫院證明與鑑定來認定不勝任工作,認為現行機制有問題且未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劃提早退休機制。
吳宜臻・民主進步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質疑特定職業與身障者在減額給付上的差別待遇,並指出未依身權法規劃提早退休機制,內容忠實且符合計算與請領條件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