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檔案法第二條,國家檔案是指具有永久保存價值,而移歸檔案中央主管機關管理的檔案。而根據2013年通過的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國家發展委員會下設檔案管理局,所以這些檔案其實應該放在檔案局」
認為這些白色恐怖檔案依檔案法屬於國家檔案,其實應該放在檔案局管理
蘇巧慧・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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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引用檔案法定義主張該批白色恐怖檔案應由檔案局管理,內容忠實且屬於政治檔案主管機關議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