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本席才會特別提出此項修正動議,就是要給其有一法源依據。軍人與公教的補助非常不一樣,軍人的服役年限很短,有時候他們退伍時,小孩都還在就學,因此非常需要這項補助」
主張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應法制化、給予法源依據,因為軍人服役年限很短,退伍時小孩還在就學,非常需要這項補助。
呂玉玲・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以修正動議將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法制化並說明軍人服役特性,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軍人退撫制度設計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