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公教遺屬年金的條件就應該和勞保的遺屬年金一樣,都是55歲。我不懂為什麼要改成65歲!而且大家不要忘記,領取遺屬年金的90%是女性,要把領取年齡拉高到65歲的話,我覺得某種程度對於女性來說是歧視,這樣會不會很殘忍啊?」
認為公教遺屬年金請領年齡應與勞保一致維持55歲,不應改為65歲,否則對九成是女性的遺屬過於嚴苛殘忍且構成歧視
柯志恩・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遺屬年金應維持五十五歲並以女性占比高為由反對提高至六十五歲,內容忠於原意且符合遺屬年金的分類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