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附隨組織在法律的定義上是非常空洞的概念,什麼叫做附隨組織?這個在法律上的定義其實是非常不清楚的,由誰來認定?」
質疑條例草案中「附隨組織」在法律上的定義空洞且不清楚,要求把定義釐清,包括由誰認定、層面與關聯性到何種程度,以及黨員參與的民間團體、各政黨的基金會是否也算附隨組織。
李彥秀・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附隨組織定義空洞並要求釐清認定與範圍,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黨產條例的制度設計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