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得很清楚,就和這裡的規定一樣,受調查之機關、法人、團體或個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可見行政機關的行政調查還是有一定的規範,這一條條文的立法意旨和公平交易法的規定是一樣的」
認為要求受調查之機關、法人、團體或個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與公平交易法對行政機關行政調查的規範一樣,立法意旨相同,其他相關法律也都是如此。
徐國勇・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以公平交易法類比說明調查義務規定的立法意旨,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黨產條例文設計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