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不但不能適用民法短期的時效,甚至連15年的長期時效都不能夠適用,因為它沒有時效的問題,就像納稅的追訴沒有時效問題一樣。」
主張不當黨產不能適用民法短期時效,甚至連十五年長期時效也不能適用、沒有時效問題,如同納稅追訴沒有時效問題,理由是民法時效主要規範私人的私經濟行為,不當黨產則是長期執政下以國家公權力不當取得,適用民法時效是不正義的。
徐國勇・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清楚主張排除民法短期與長期時效並說明理由,內容忠於原意且屬於黨產條例制度設計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