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大家對於所謂提撥足額和分年撥補能夠入法,這個部分在最後第九十三條跟第九十八條裡面能夠達成共識,我相信這會讓我們公教新進同仁有所安心之外,對於留在舊制的同仁們也能夠感受到政府的誠意。」
主張提撥足額和分年撥補應入法,認為第九十三條與第九十八條達成共識能讓新進同仁安心並讓留在舊制的同仁感受到政府誠意
賴香伶・台灣民眾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肯定提撥足額與分年撥補入法達成共識及其對新舊制同仁的意義,主張具體且符合退撫基金撥補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