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無條件維持退撫新制與舊制恩給制之差額補償,主張維持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四條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理由是現行條文在處理新舊制合併兼領者所得替代率過高往往高達125%以上甚至140%的情況,無條件維持補償與年金改革制度精神嚴重違背。

民主進步黨吳思瑤・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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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然而,現行條文第三十四條之主要精神,即在處理過去新舊制合併兼領之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過高之情況,其所得替代率往往高達125%以上,甚至達到140%。若依本次提案建議無條件維持補償,則實與年金改革制度精神嚴重違背,本席主張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繼續審查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公報 ↗完整上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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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反對無條件維持差額補償並主張維持現行條文不修正,理由為所得替代率過高,主張忠於原意且屬計算與請領條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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