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領有月退俸的退伍軍人再任公職或國營事業的薪資不能超過3萬3,140元上限,否則就不能擔任公職或在國營事業其他地方工作的話,等於是限制了20年以上投入軍中職場的所有軍人,讓他們的未來有更多的不確定性」
質疑行政院版本規定領有月退俸的退伍軍人再任公職或國營事業薪資不得超過3萬3,140元上限,認為等於限制服役20年以上的軍人,讓其退役後的未來有更多不確定性
李彥秀・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再任薪資上限會限制服役二十年以上軍人並增加不確定性,主張忠於原意且歸類軍人題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