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這個條文裡面提到「派員前往」,請問是派什麼員?該「員」具有什麼樣的身分?是委員會的委員還是下面的工作人員就可以前往個人的工作場所或住居?請問這樣的程序正義在哪裡?它的正當性又在哪裡?」
質疑條文所定「派員前往」個人工作場所或住居所為調查,其「員」的身分不明確,法律內容不明確且不符合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欠缺程序正義與正當性。
王育敏・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追問方式質疑派員身分不明與程序正義及正當性問題,並援引法律明確性與比例原則,屬黨產會調查權的制度設計爭議,主張忠實且歸類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