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現行學校教職退休人員再轉任公職、行政法人、政府轉投資公司或者財團法人者,除了沒有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法明定停止辦理優存規定外,當他轉任事業單位等等職務時,我們希望他如果要領原來的月退俸,那新領的薪俸部分就要領最低薪資」
主張學校教職退休人員再轉任公職、行政法人、政府轉投資公司或財團法人者,若繼續領取原月退俸,新職薪俸應只領最低薪資
王定宇・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案再任者若續領月退俸則新職僅領最低薪資,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計算與請領條件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