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嗎?能維持現行條文「二十年」嗎?」
主張請領月退休金任職未滿年資計給應維持現行20年規定,認為改為15年會影響現有公務員權益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發言者先後說明改為十五年會影響現有公務員權益,並追問能否維持二十年,屬於年資採計的計算與請領條件主張,歸類無誤。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發言者先後說明改為十五年會影響現有公務員權益,並追問能否維持二十年,屬於年資採計的計算與請領條件主張,歸類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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